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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皖豫丙肝疫情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9 浏览次数:70
  针对2011年11月发生在安徽涡阳和河南永城市的丙肝聚集性疫情,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0日表示,相关医疗机构已被注销执业许可证,相关人员已被处理,相关感染者已得到救治。
  
  邓海华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的通报,这起丙肝聚集性疫情与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沈楼村吴少华卫生所的诊疗活动高度关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永城市卫生局决定注销吴少华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停止吴少华和吴文义的执业活动;永城市人民政府对于负有监管责任的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马桥镇卫生院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免职的处理,并且出台了政策,保证相关感染者能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救助;同时,河南省卫生厅也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医疗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邓海华说,结合近期暴露出来的在村卫生室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卫生部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加强县级卫生部门对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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