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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择机出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3 浏览次数:85
  出台时机应该是国际油价趋稳或者有所回调的时间段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在沈阳召开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彭森在部署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时强调,要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格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和价格机制在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节能减排、调整经济结构中的作用。
  
  此前出台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已经提出,今年要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何时出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对此,彭森表示,成品油新定价机制的出台时机应该是国际油价趋稳或者有所回调的时间段。
  
  在成品油的定价机制完善方面,主要还是缩短调价周期,灵敏反映国际市场的价格变化,增加定价的透明度。
  
  至于新的调价机制中会不会将成品油的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彭森表示,这个说法不够准确。即使是在新的机制下,成品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政府指导价的原则框架内,按照有关规则适时调整油价,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
  
  对于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彭森指出,今年要在全国采取进一步措施理顺天然气的价格,争取用2-3年的时间,使全国天然气的定价在符合新的定价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彭森在会议上还表示,按照工作进度安排,今年上半年各省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总体思路是:第一档电价不提高,其覆盖居民家庭比例由中央统一确定;因为各省市的家庭用电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记者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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