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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新规征公众意见 网点照明拟不准用白炽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0 浏览次数:97

即日起到7月16日,北京市质监局对地方标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在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40米之内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这一北京市地方标准首次详细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的选址、存放等10大方面的要求,且多数为强制性规定。

对开设的爆竹零售网点,草案标准制定了其距离周边目标的最小允许距离,以保障安全。如养老院、医院周边至少20米不得开设;而中小学校、幼儿园,最小距离是40米。

同时,面积只有10到20平方米的小型网点,烟花爆竹的存放量限制在50箱。

以往很多零售点一般是自己牵根电线,装个简易灯泡,今后可能要禁止了。草案要求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均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型,光源选用荧光灯,不应使用白炽灯泡。

四环内不设危险化学品储罐

北京市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7月14日前也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征集意见。

草案标准提到,在四环路以内的城市核心区域,不应设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选址应在邻近城镇或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过这些是属于推荐性条款,并不强制。

但对于易燃液体储罐区、液化气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标准强制要求其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生活、办公区分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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